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 会员专区> 会员章程
会员章程


《协会章程 第三章》


第三章  会 员


第八条  本会会员种类: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依法登记、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、相关社会团体可以申请成为单位会员,长期从事行业工作的专家、学者可以申请成为个人会员。


第九条 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     

(三)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

第十条  会员入会的程序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三)由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颁发会员铜牌。


第十一条 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优先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;
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五)对本企业生产技术、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,有权要求协会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;

(六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;

(七)其他按章程应享有的权利。


第十二条 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
(二)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;
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六)及时反映情况与意见,对本行业的发展和协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;

(七)内部重大变更及时通报本会。


第十三条 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铜牌。会员如果连续2年不履行义务,视为自动退会。


第十四条 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 


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?

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,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.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.

Baidu
map